天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国测黄金大厦13楼。律所拥有良好的办公环境,办公面积近3000平,目前拥有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等辅助人员100余人,规模不断壮大。律所具有完备、高效的运营机制、风控机制、律师业务培训体系等,为律师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里全面开展各项律师业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律所坚持走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之路,注重专业化分工、开拓创新及团队协作精神。律所针对目前法律服务趋于多样性、分工精细化的特点,为适应发展需要,建立了以专业法律产品为核心的服务团队,内设多个法律事务专业部门。
律所重视与司法部门、政府机关、法学研究机构和专业协会的联络,同时保持独立性和对客户的忠诚。这使事务所能够准确和及时地把握最新立法动态,并充分理解客户在中国商业环境中的特殊需求,从而为客户制定专门、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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