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领域:政府、公司、企事业单位,民事、行政法律风险防控及诉讼业务,公司法律顾问及非诉业务。
执业经历 : 1979年--1990年 朝阳市团市委、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宣传部任部长、主任 等职。1991年--1996年 辽宁省总工会、辽宁职工报社任调研员、副总编辑等职务。1996年-- 2013年 辽宁省司法厅律师处、司法考试处、法制处、司法鉴定处,任副处长、处长、主任、副巡视员等职务。
执业特点:程方顺律师有较深的法学功底,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带人坦诚。执业二十多年来,处理政府百余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百余件经济民事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司法鉴定领域有较深的研究,擅长重大疑难案件的论证和分析,注重诉讼主体和法律关系的审查,穷尽证据的法律适用。通过程序和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并且从实际出发,运用灵活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执业荣誉:1983年荣获辽宁省治安综合法理先进个人;
2002年荣获司法部司法考试组织奖先进个人;
1986年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理事;
2021年辽宁省法学会建筑法研究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客户至上
“客户至上”的法律服务理念
量身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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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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