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25]点击量:11
2023年7月4日,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旭伟,副院长方芳,法硕中心主任葛俏到访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东方律所执行主任张保国、副主任刘荣途、副主任王文郁、联合创始人张蕾律师、高级合伙人王祎律师热情接待学院来宾。
本次活动中,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来宾首先参观了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张保国主任为来宾全面介绍了律所的历史、发展以及未来规划。
参观之后的会议环节中,双方进行了合作签约、法学院实践就业基地挂牌以及刘荣途律师客座教授聘任等仪式,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张蕾律师主持本场活动。
本次会议由张蕾律师主持,会议开始,对各位领导、老师、和本所律师做了介绍。
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保国进行发言,首先对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领导和老师的到来表示欢迎。之后重点对东方律所人才培养与引进方面工作进行重点介绍,张保国主任在发言中强调:我们一直把人才放在第一位,包括对实习律师和实习学生的培养,律所有专门的培养管理制度和办法,也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要保证整个的实习、学习有质有量。基于此,东方律所积极配合高校法学院联合进行实践基地共建、主题培训等多项人才培养工作,希望借助双方的优势将人才培养工作做出新高度。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旭伟发言,首先感谢东方(沈阳)律所的热情接待,同时对东方的历史与理念表示认同,希望更多的学子有机会了解东方律所,能跟东方律所有更多的合作,让我们的学生到律所感受和体验律师职业。我们应积极探索院所合作共建模式,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最后,预祝院所合作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功,在双方努力下取得更多的成果。
后续,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旭伟、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保国代表双方单位进行签约。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旭伟、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荣途进行法学院实践就业基地授牌。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方芳老师、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郁进行法学院实践就业基地授牌。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法硕中心主任葛俏老师对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荣途授予法学院客座教授证书。
签约与授牌仪式后,双方就院所间实践基地发展规划、实践课程设计与青年律师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发言与讨论。未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将继续深化校所合作,拓宽共建领域,为法律人才的培养与发掘贡献力量。
客户至上
“客户至上”的法律服务理念
量身定做
“量身定做的法律服务方案”
管控方案
预防性的法律风险管控方案
监督流程
严格的按键办理监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