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领域:民商案件、公司法领域、建设工程领域。
执业经历:辽宁大学法律硕士、沈河区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省专家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省法制专家委员会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沈河基层委员会委员。办理过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参与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破产案件,代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执行佳兆业集团。参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对外投资房地产项目的重组法律事务、参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对外投资房地产项目的重组法律事务、代理远大员工工伤案件,创沈阳工伤、交通肇事双赔偿获赔首例、代理宽甸矿山企业,为当事人争取到矿权纠纷中的定金双倍返还、为北方传媒集团成功办理“北方传媒”注册商标及沈阳市著名商标,为传媒企业获著名商标美誉首例。作为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职业道德应与专业的办案水准并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本律师对每一位客户的郑重承诺,本律师将始终秉承“依法、诚信、专业、务实”的服务理念,以法律人的睿智和理性,为广大客户谋求最大限度的社会公平与正义。
客户至上
“客户至上”的法律服务理念
量身定做
“量身定做的法律服务方案”
管控方案
预防性的法律风险管控方案
监督流程
严格的按键办理监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