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东北大学国际经济法、沈阳理工大学经济学双学位;辽宁大学法学硕士。
擅长领域:纪检监察、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执行领域案件。
10余年法官、纪检监察一线办案工作经验,具备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多次被评为优秀政法干警、岗位能手、优秀公务员等。工作期间,多与公检法司税等部门合作,具备案件的全面分析把握能力,制定最优办案计划,重抓落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统筹能力,步步为营,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现为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天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同时任中国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法律服务基地主任,沈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研究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沈阳市经济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河南商会副会长,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导师等。
客户至上
“客户至上”的法律服务理念
量身定做
“量身定做的法律服务方案”
管控方案
预防性的法律风险管控方案
监督流程
严格的按键办理监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