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动态 沈阳大学文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授牌及张蕾律师校外兼职指导教师聘任仪式

发布日期:[2024-09-25]点击量:38

2023年11月23日,沈阳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杨小梅,法律系主任段莹到访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东方律所执行主任张保国、副主任刘荣途、联合创始人张蕾律师热情接待学院来宾。

本次活动中,沈阳大学文法学院来宾首先参观了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张保国主任为来宾全面介绍了律所的历史、发展以及未来规划。

参观之后的会议环节中,双方进行了合作签约、教学实践基地授牌及张蕾律师指导教师聘任等仪式。

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保国进行发言,首先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张保国主任在发言中强调:我们一直把人才放在第一位,欢迎沈阳大学文法学院的学子到我所来提升学习,我们会安排相应的管理和教学人员,保证整个学习的过程有质有量。有提升,促发展。基于此,东方律所积极配合高校法学院联合进行实践基地共建、主题培训等多项人才培养工作,希望借助双方的优势将人才培养工作做出新高度。

会议的最后,沈阳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杨小梅总结发言,她表示,在了解了东方(沈阳)律所的发展与历程之后,非常认可律所的模式与培养计划,在未来,希望更多的文法学院的学子能够到东方所来学习和交流,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提升法律基础,完成初入社会的历练,希望更多的学子有机会了解东方律所,能跟东方律所有更多的合作,让我们的学生到律所感受和体验律师职业。

交流过后,沈阳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杨小梅、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保国代表双方单位进行签约。

沈阳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杨小梅、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荣途进行沈阳大学文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授牌。

沈阳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杨小梅对联合创始人张蕾律师授予文法学院指导教师证书。

未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将继续深化校所合作,拓宽共建领域,为法律人才的培养与发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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