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7-04]点击量:4
6月13日下午2点,【东方律师专业赋能第一期】“司法鉴定・实务破局:鉴定实务专题课程”成功举办。此次课程为所内外律师同仁带来全新业务视角,助力突破鉴定难题瓶颈。课程伊始,东方(沈阳)律所主任程方顺登台开场,深度阐释专业赋能课程背景。他提到,法律行业正经历快速迭代与深度变革,东方(沈阳)律所始终将律师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的培育视为律所发展的核心引擎,这不仅关乎律师个人职业成长,更是推动法律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动能。基于此,律所推出「东方律师专业赋能系列课】,构建起覆盖法律实务全链条的培养体系。随后,程主任隆重介绍了特邀授课嘉宾刘技辉教授,细数其在司法鉴定领域的深厚造诣,为课程奠定专业基调。
刘技辉教授围绕《法医学与司法鉴定及其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开讲,先从法医学基本概念切入,梳理分支学科体系,明确其任务与核心内容;接着聚焦法医学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差异,深入探讨法医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制,详解鉴定申请、委托流程,拆解法医病理学(死亡问题)、临床学(损伤 / 医疗纠纷)等不同鉴定事项的实务要点,传授法医司法鉴定意见审查与运用的方法。课程尾声,刘教授结合实际案例,反思法医司法鉴定与司法裁判衔接中存在的问题,为律师理解法医学与司法鉴定的法律关联、提升实务应用能力,提供了专业且系统的知识指引 。
程方顺主任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为核心主题授课,从通则概述与法律依据、司法鉴定基本原则讲起,逐步拆解鉴定委托与受理流程、鉴定实施具体要求、鉴定意见书规范、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及附则中其他类鉴定适用规则。课程聚焦实务,结合 “检材不完整致鉴定意见无效”“违反回避制度的法律后果”等四组案例深入剖析,清晰呈现程序瑕疵对鉴定的影响。最终总结强调:程序合法是司法鉴定公信力的基础,规范操作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
程方顺主任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为核心主题授课,从通则概述与法律依据、司法鉴定基本原则讲起,逐步拆解鉴定委托与受理流程、鉴定实施具体要求、鉴定意见书规范、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及附则中其他类鉴定适用规则。课程聚焦实务,结合 “检材不完整致鉴定意见无效”“违反回避制度的法律后果”等四组案例深入剖析,清晰呈现程序瑕疵对鉴定的影响。最终总结强调:程序合法是司法鉴定公信力的基础,规范操作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
课程尾声,我所执行主任张保国登台致谢。他首先向刘技辉教授、程方顺主任的倾囊授课表达诚挚感谢!张主任强调司法鉴定是法律实务中极具价值的业务板块,呼吁更多律师投身鉴定领域,东方(沈阳)律所会为大家提供支持,帮大家把鉴定业务打磨成更突出的专业标签。与此同时,张主任也预告东方(沈阳)律所将持续推出涵盖不同领域、不同维度的赋能课程,以常态化学习助力律师突破成长瓶颈,为律师专业发展注入持久动能,与大家携手在法律实务赛道稳步进阶。
最后,执行主任张保国郑重宣布,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正式聘任刘技辉教授为法律鉴定专家顾问 。刘教授深耕法医学与司法鉴定领域多年,学术造诣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此次受聘,将为律所司法鉴定业务发展注入强劲专业力量,也为律师们提供更权威的技术支持与指导。
本次课程圆满落幕,是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专业赋能道路上的坚实一步,更是我们携手共进、追求卓越的生动见证!每一次课程的精心筹备,每一位讲师的倾囊相授,每一场思维的激烈碰撞,都凝聚着东方(沈阳)律所对专业的坚守、对律师发展的殷切期待。未来,我们将持续深耕行业实务痛点,邀请更多权威专家,打造更具深度与实战价值的赋能课程,为每一位律师搭建学习、交流、进阶的优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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