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28]点击量:8
2025年5月16日,沈阳市朝阳企业商会组织会员代表莅临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开展参观交流活动,并举行聘任及授牌仪式。我所联合创始人、副主任、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 刘荣途律师,联合创始人王飞律师,祖彬律师,李牧律师,实习律师常裕然热情接待来访嘉宾。此次活动旨在深化商会与律所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支持。
活动开始,沈阳市朝阳企业商会秘书长张宇主持开场,并介绍活动流程及主讲人。随后,刘主任致欢迎词,对商会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期待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聘任授牌环节,沈阳市朝阳企业商会正式聘请刘主任担任商会副会长,同时授予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副会长单位牌匾。这一举措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新阶段,也体现了商会对刘主任能力及律所服务水平的认可。
授牌仪式结束后,刘主任带领商会代表参观了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办公区域,双方就律所管理模式、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交流。参观结束后,刘主任围绕 “企业用工风险规避” 主题开展讲座。讲座结合法律条文与实际案例,对企业用工各环节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讲座内容专业、实用,为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提供指导。自由座谈环节中,与会人员就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商会与律所合作方式等进行深入探讨,明确了后续合作方向,为进一步合作奠定基础。
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为沈阳市朝阳企业商会与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搭建了平台。未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将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为商会会员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合规经营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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